呼和浩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追美好生活,行法治之路。
城市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走进呼和浩特,繁华街巷的井然秩序,讲述着这座城市法治为民的故事,诠释着这座城市法治为基的生活节奏和勃勃生机……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法治逐渐成为建设幸福呼和浩特的靓丽底色,从简政放权到地方立法,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到建立决策制度体系,从行政部门执法监督到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不仅展现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和决心,更彰显了执着服务民生的坚定信念。
在全区率先完成市本级权力清单编制公布工作;被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利用互联网+政务平台打造了全新的远程勘验模式,走在了全国前列……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工作,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政府效能显着提高,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明显增强,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全区叫得响的法治品牌和亮点,在法治政府建设之路上一步步踏出了坚实的足迹。
强化依法治市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加大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聚焦关键少数,以责任促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此外,呼和浩特市认真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
2019年,呼和浩特市成立了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由市委书记任主任,统筹部署依法治市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呼和浩特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市各旗县区党委均成立相应的依法治旗(县、区)委员会。各旗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认真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呼和浩特市还出台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科学制定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此外,呼和浩特市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应的统一;市委常委会议每年定期听取市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研究相关重要问题;市委、市政府还结合首府实际,制定了呼和浩特市“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2019年,呼和浩特市被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询事考言,循名责实”。呼和浩特市还把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述职内容,将各旗县区和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各部门行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新格局。
推进“简政放权” 依法行政驶入“快车道”
有权不可任性。我市把权力运行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大刀阔斧简政放权,推行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现在审批事项少了,办事速度快了,政务环境优了,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看得见、摸得着,我们非常满意。”呼和浩特市某工程建设公司员工王晓雅说,“前几年,办营业执照得半个月左右时间,现在当天就可以拿到。”
同样,在首府城区开面馆的胡小英也感受到了与以往不同的办事效率。她说:“开第一家店时,办营业执照时排队就排了两个下午,到拿上卫生许可证,总共用了十来天;现在办这些就不需要带着各种烦琐证件了,过来取号、填表,节约了大量的时间。”
“我们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各个方面,用法治引领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呼和浩特市紧盯“放管服”改革痛点难点堵点,切实做好“一窗受理”“一号申请”“一网通办”工作,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注入强劲活力。
“放”。主抓公权运行“关键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审批。2018年,呼和浩特市在全区率先完成市本级权力清单编制公布工作。2020年,在部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基础上,再次开展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取消、下放(含执法重心下移)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2016项,调整保留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3834项,压减比例44%,并向社会予以公布。此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则为行政审批事后监督筑牢防线;“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的实行,优化了营商环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动力。
“管”。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严格规范收费行为,统一公布了《呼和浩特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含涉企)目录清单》,并对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同时,为了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贯彻执行,还启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程序。
“服”。“宁愿自己多辛苦,不让群众多跑路”。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全面提升质量和水平,成为市民与政府之间的“连心桥”,打造出独具呼和浩特特色的政务服务品牌。呼和浩特市在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上寻求突破口,在 “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上下功夫,通过精细化协调、标准化建设、创新化服务,先后制定了“容缺受理”“预勘服务”“远程勘验”等举措,创新和优化政务平台“软环境”,并利用互联网+政务平台打造了全新的远程勘验模式,走在了全国前列。远程勘验的形式大大节约行政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大幅缩减审批时限,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审批时限压缩后带来的获得感。
“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开会议来议去”的现象没有了,代之以“一站式”限时办结的快捷程序。近年来,“放管服”改革给呼和浩特市企业带来的红利实实在在,成绩有目共睹。网上登记、电子营业执照、简易注销、名称自主申报便利化改革全面推进……与过去相比,手续少了,证照办理时间大大缩减,创业主体更多了。持续推进的投资审批、涉企收费等领域改革,以及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为企业发展营造了更优市场环境。
以良法促发展 政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对立法,呼和浩特始终坚持这样的理念:要紧扣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战略部署;制度建设要对改革发展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出台的每一项饱含民生情怀的法律,让法治的光芒照亮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无方。”让立法与改革开放相伴而行。
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修改后的《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获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自2005年9月1日公布实施,已经施行了15年。随着养犬数量迅速增长,因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安全、卫生、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原有的养犬管理规定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新修改后的《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注重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立法,把立法工作与全市犬患矛盾紧密结合,凸显出多处亮点内容。
“《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快来参与!”市民李磊说,像这样的立法征求意见还有很多。
“开门立法”。近年来,我市主动公开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充分听取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开展立法调研及立法论证会、征求意见会、座谈会,保障了公众对政府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政府立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
呼和浩特市还不断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除依法需要保密的,所有法规规章草案均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展立法后评估,重点对法规规章的适用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估。这些工作的背后,是我市科学、民主立法机制的进一步健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社会发展的步伐行进到哪里,立法就要跟进到哪里。为此,呼和浩特市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以立法助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有序推进。近五年来,呼和浩特市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22件、政府规章14件,市本级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60件、政府规章41件。让改革在法治下破题、在法治下推进,夯基垒台、积厚成势,迸发出源源动力。
程序遏制权力任性 依法决策水平稳步提升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从政府决策抓起。让政府决策不再拍脑门,要靠完善的程序。
2019年9月,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正式出台施行。为此,呼和浩特市坚持把依法决策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确保政府的行政决策、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具体行政措施的合法性。
开展“民生实事”网上征集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网上调查,使行政决策更贴近和反映民意;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社会各阶层、各方面人员代表列席政府有关重大事项决策性会议,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
同时,呼和浩特市还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在促进科学决策中的作用,市委、市政府均聘请了法律顾问,会议议题在提请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均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全过程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切实为政府依法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和法治把关人。
法治,是地方长治久安的根本,更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证。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本质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治市(旗、县、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全部成立,认真履行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和法治乡村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清单管理全面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升,法治宣传“遍地开花”,公共法律服务“全线贯通”,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全面实施,督察检查力度显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加速度”,为推进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社会满意度不断上升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行政,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监督则是保障。
2019年“十一”黄金周,外地游客李先生在呼和浩特市一景区外停车后,被收取了超标停车费,随即打电话投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迅速派出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处理。“一件小事能够及时解决,应该给予点赞!”李先生满意地竖起了大拇指。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加快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前,全市45个乡镇和9个具有管辖农村牧区职能的街道均成立了副科级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原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还有序推进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等行业领域执法,从整合行政执法职责、优化资源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健全执法体系、健全配套保障等方面不断努力,五大领域均组建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呼和浩特市还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深化改革的重点,率先在全区制发《呼和浩特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第一版)》,组织39家法定执法主体完成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的编制和更新工作;在全区率先编制了呼和浩特市行政许可、依申请行政确认、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征收等6张通用流程图……大大提升了行政执法监管水平。同时,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强化案件移送、受理、立案、侦查、审判和监督力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呼和浩特市还紧盯事关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
疫情期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了《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实施方案》,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发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防范治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力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加强疫情防控执法检查……为快速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项项卓有成效的举措,也让呼和浩特市行政执法正自觉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
健全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 依法能力不断攀升
法治的生命和灵魂是公平正义,它的公正体现在每一起个案之中,存在于每一个当事人的感受之中。
开展执法检查。
为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呼和浩特市率先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了呼和浩特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保障,专家参与”的体制改革模式,集中了全市除公安外所有委办局的行政复议职权,统一由市政府行使。2015年至今,呼和浩特市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25件,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时期(2010-2014)案件数量增长96.8%,年案件增长率10%,行政复议纠正错案数量113件,纠错率27%。同时,还全面加强行政检察和行政复议监督衔接。通过邀请检察官参加陪议、旁听、听证等方式,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从而对涉案具体行政行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支持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在联合化解行政争议时,联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切实做好维稳和舆情应对。
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纠纷化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公正、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呼和浩特一直在努力。
近五年来,市消协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4559件,办结4131件,办结率达到6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58万余元;全市公安派出所累计办理治安调解案件494件。截至12月3日,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469个,共有人民调解员3881人。建立道路交通、医疗、物业、婚姻家庭等7类专业调解组织。2016年至今,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35119件,调解成功34441件,调解成功率98%,涉及人员73221人,涉及金额70347.26万元。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此外,呼和浩特仲裁委也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严把案件质量关,五年来累计审查立案3031 件,涉案标的182.47亿元,仲裁社会公信力不断提高。
法治之光引领社会有序前进 绘就幸福底色
“小事儿连民心”,法治建设是否有成效,群众最有发言权。
武川县后水泉村村民老张家去年种的土豆丰收了,出售土豆时,文化程度不高的老张却对销售合同格外在意。他告诉记者,由于不懂法,前年卖土豆用“口头协议”,导致产生纠纷无法维权,要不是相关部门帮忙要回上万元的土豆款,真的是“颗粒无收”了。老张表示,通过这件事,让他深受教育,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懂法、用法。
如今,像这样懂法、用法的群众在呼和浩特越来越多。
近年来,在法治春雨的浇灌下,孕育和新生了大量的法治“干细胞”,使呼和浩特的“法治味”愈加浓厚。让老百姓在休闲之余“眼前有法”,让法治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发挥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作用——从学龄儿童到耄耋老人;从宣传民法典、国家宪法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民禁毒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到执法机关走上街头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从报纸、电视到动漫、新媒体等新渠道开展普法活动,一个全社会大普法的格局正在呼和浩特形成。
为深入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呼和浩特市不断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把对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340场次;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第37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举办大型法治宣传活动,进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200余场次;结合疫情,制作普法短视频《与法同行 抗疫有我》;成立“呼和浩特市律师民法典宣讲团”,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制作民法典普法动漫,累计点击播放1.5万次;在各级媒体开设民法典宣传专栏……推动民法典精神走进基层、深入人心、落地见效。
审批事项少了,办事速度快了,政务环境优了,执法效能高了。法治理念如春风般浸润在首府群众心中,百姓尊法、学法、守法、自觉用法,全市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成绩不仅印证过去,也昭示未来。呼和浩特市法治政府建设将继续砥砺前行、行稳致远,为谱写新时代首府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