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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通报七起违反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典型案例

        2020-12-29 14:22:49来源: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刘琪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正风肃纪工作,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深刻汲取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中部分党员干部违纪的教训,坚决杜绝违反选举程序、拉票贿选、拉帮结派、隐瞒违纪违法事实、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确保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风清气正,选出好班子、换出好状态,形成好风气、健全好机制,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现将七起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

          违反选举程序的问题

          清水河县北堡乡副乡长张荣晓在换届选举指导过程中失职失责、履职不力的问题。2018年9月20日,北堡乡老熊沟村举行选举,登记选民355名,发出选票138张,收回选票138张,参加选民未达到登记选民的半数,选举无效。分管民政工作副乡长张荣晓现场指导了此次选举,对选举无效的问题未现场公布,向乡党委上报了选举有效的《选举结果报告单》《选举程序确认书》。张荣晓指导换届选举过程中失职失责、履职不力,违反了工作纪律。2020年3月,张荣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

          拉票贿选的问题

          (一)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大西营村村民云银怀、史艳平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拉票贿选的问题。在2012年、2015年和2018年的三次台阁牧镇大西营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云银怀伙同史艳平,通过请客吃饭拉票助选等手段,使得云银怀在2012年和2018年两次当选支部书记,史艳平在2012年和2015年两次当选村委会主任。云银怀和史艳平还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9月,云银怀、史艳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和林格尔县盛乐镇前公喇嘛村村民宁国国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拉票贿选的问题。2018年9月,和林格尔县盛乐镇前公喇嘛村村民宁国国在竞选村主任期间,为争取村民选票,在村里搭设帐篷开办食堂,邀请村民随意吃喝,支付共同参选的候选人张某某3.6万元,使其退出选举。宁国国在“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违背组织原则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2019年6月,宁国国被责令辞去前公喇嘛村委会主任职务。

          (三)清水河县北堡乡老熊沟村党支部原书记贾敬国、村民郭军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拉票贿选的问题。2018年9月,在北堡乡老熊沟村“两委”换届选举前,准备参加选举的时任老熊沟村党支部书记贾敬国与村民郭军、尚某某、郭某某为争取村民的选票,购买月饼送给村民,租用帐篷设宴,邀请村民吃饭,为不在本村居住的选民支付回村参加选举的租车费用。以上费用共计支出3万元,由贾敬国、郭军、尚某某3人平均分摊,每人出资1万元。贾敬国和郭军在“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违背组织原则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2019年6月,贾敬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免去老熊沟村党支部书记职务。2019年8月,郭军当选老熊沟村委会委员被认定为无效。

          (四)新城区成吉思汗街道下新营村村民陈连科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为别人拉票贿选的问题。2018年8月,下新营村委会换届选举前,下新营村党员陈连科违规请本村村民吃饭,为陈某某、张某某、尚某某拉票。陈连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违背组织原则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2019年1月,陈连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

          隐瞒违纪违法事实的问题

          赛罕区敕勒川路街道东古楼村朱义和向组织隐瞒曾受刑事处罚的问题。朱义和在《入党志愿书》中未填写其入党前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向党组织隐瞒了入党前的严重错误。2018年,朱义和在赛罕区敕勒川路街道东古楼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在竞选东古楼村党支部成员及书记时仍没有向党组织说明其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2019年9月,朱义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东古楼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四

          破坏换届秩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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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克托县古城镇保号营村村民赵建康破坏换届秩序的问题。2018年7月31日,在“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赵建康在醉酒状态下到古城镇保号营村委会寻衅滋事,期间与驻村干部发生冲突,并将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打伤。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2018年9月,赵建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七起典型案例,既有违反选举程序、拉票贿选的问题,也有隐瞒违纪违法事实真相和干扰换届秩序等问题。各级党组织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领和指导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换届的全过程、各方面。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始终,层层传递压力、层层狠抓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序推进换届各个环节的工作,解决好换届中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工作人员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以及党员、参选人员开展好纪法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曝光近年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查处的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持续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宣传教育。要抓实重点村、社区的评估预防,对重点村、问题村要提前介入,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方案”的监督工作原则,深入开展督查工作,掌握换届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对重点环节全程监督,做好预备人选考察环节的联审工作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确保选举公开公平公正,有效规范选举程序。要加大问责处理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破坏换届秩序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从严问责,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